各区(县)妇联:
按照《中共自贡市纪委机关 中共自贡市委宣传部 自贡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征集“盐都好家规”的通知》(自委宣办〔2017〕6号)精神,为广泛传播盐都传统家规家训文化,深入挖掘利用盐都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展示自贡人的家国情怀,引导市民向善向上、廉洁齐家,市妇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妇联范围内开展“盐都好家风”征集活动,并择选向市上推荐典型好家规参与首届“盐都好家规”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参照省市有关活动要求,设置市妇联征集“盐都好家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
(一)组委会
主 任:沈焰林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主任: 万柯秀 市妇联副主席
李世桂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曾 涛 市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柳 荫 市妇联副处级调研员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邱 俊 市妇联家儿部副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宋燕萍 市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宋 育 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张晓丹 市妇联权益宣传部副部长
张 琴 市妇联权益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邹晓薇 自流井区妇联主席
郭怀德 大安区妇联主席
邓朝霞 贡井区妇联主席
王永强 沿滩区妇联主席
曾永丽 富顺县妇联主席
许清华 荣县妇联主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全社会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社会家庭,评选经典家训家规、优秀家风家训故事。
四、征集内容
用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家风故事,阐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风、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重点展示风清气正、廉洁齐家、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特色鲜明、富有内涵。
要围绕古代先贤、当代英模、勤廉百姓、廉洁从政典型及红军精神、三线建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等方面严格筛选,要侧重家训的代际传承与家庭成员的实际操守,推荐材料力求丰富立体,见物见事见人见家,故事性强,便于传播,精选出能够立得住、叫得响、口碑好的家规家风家庭。
五、征集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3.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评价好。
4.家庭成员无信访举报、无不廉行为,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诚信友善,倡廉守廉、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二)一票否决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典范。
1.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2.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3.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
4.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5.有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行为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的。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妇联要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名人优秀家风资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征集本地好家规及其典范故事,统一至少推荐1个典范好家规。努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妇联要将推荐的家规及其背后的家风故事简介(2000字左右)、图片3—5张(大小1M以上)或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等资料于2月27日前报市妇联家儿部。
联系人:邱俊
电话:0813—2401231 。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8日
上一条:自贡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自贡市家风家教微课堂矩阵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06-07]
下一条:关于开展自贡市2017年“向幸福出发——寻找最美家庭 传承家训家风”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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