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农村女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性侵害问题,为加强对农村女童的安全保护,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我市农村女童救助行动试点工作于5月中旬在富顺县板桥镇全面铺开。5月17日,我市农村女童安全防护试点工作会议在富顺县板桥镇三楼会议室举行,全镇16个村(社区)的妇代会主任及相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板桥镇党委副书记安排部署了农村女童安全防护试点工作;板桥镇妇联主席对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县妇联统一制作了农村女童安全防护队职责任务牌、防护队队员袖标、防护队队旗,并在会上授予了各村(社区)。
我市农村女童救助行动试点工作将在富顺县板桥镇建立健全农村女童安全保护工作协调、保障机制,对各村、社区3—14周岁的女童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女童信息库;重点排查居住环境复杂、居家偏僻、散居、留守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女童,确定重点关注、保护对象;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女童安全防护队,在村安全防护队下面成立若干安全防护组,负责全村女童面上的安全巡查,发动群众树立保护女童安全意识,加强群众性防范工作;女童安全防护队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分组、分工自行拟定并上墙,日常办公依托村“妇女之家”;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女童建立结对联系卡,一人一卡,除其监护人外,因地制宜地选定一名信誉度高的干部、党员、巾帼志愿者、户代表与女童结对(亦可视居住地情况一人与多名女童结对),负责关爱女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关注女童的安全防护,经常与片区防护队员联系并分析是否存在隐患情况,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开展农村女童救助行动旨在优化农村女童生存发展环境,为农村女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和良好环境。建立集“教育、预防、打击、管理”为一体的“农村女童安全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女童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针对农村女童性侵害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侵害农村女童的身心伤害。
根据会议安排,板桥镇农村女童安全防护试点的整个基础工作将于6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步骤为:女童安全保护信息库于5月20日前建立;女童安全防护队、防护组以及防护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上墙进入“妇女之家”邓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女童建立结对联系卡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
我市农村女童安全防护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农村女童安全防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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