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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3235

各区县妇联、高新区妇委会、市级系统妇委会、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委员会:

       2010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也是“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10周年。按照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家庭、社区为重点,以妇女维权服务站(点)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为抓手,以参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活动主题

       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活动内容

       (一)紧跟形势,广泛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活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妇女权益问题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农村妇女、返乡女性农民工、女大学生、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等权益保障问题需要更多关注。因此,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10周年之际,我们要对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各级妇联组织要紧跟形势,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维权法律法规,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和政策的落实,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减少和预防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将与妇女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送到社区、乡村。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各种大众传媒的优势,让法律贴近群众、走进家庭。要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

       (二)关注民生,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推动解决广大妇女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按政策做好与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进一步畅通妇联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载体,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使用,综合运用教育、疏导、服务、调解等办法开展工作;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中,要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家庭的优势,密切关注、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等各项制度,对严重侵权个案进行督查督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依法开展维权服务。

       (三)立足基层,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有效工作载体。各级妇联要紧紧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契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以“五个一”创建、“五帮五清”、“四防四无”为目标,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在区县逐步创建“五个一”: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一个信访接待站和一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在社区(村)逐步推广与综治工作站共建妇女维权服务站(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建设“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努力做到“五清五帮”,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就业创业服务等困难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家庭中,开展以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目标的“四防四无”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切实以家庭的平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示范点要努力探索建立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流动妇女维权服务。

       (四)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维权维稳工作机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建立健全维权维稳工作机制入手,加大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不断拓展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覆盖面,推进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发挥各自优势,承担相关责任,形成维权维稳合力。一要着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在有关部门广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进一步激发相关部门的维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提供制度化的维权服务。二要扩大基层维权服务站点的覆盖面。各级妇联要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站建立妇女维权站等经验做法,在基层乡(镇)、街道和社区普遍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维稳工作落实到基层。三要建立妇联组织内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妇联要加强内部机构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要扎实开展好2010年度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积极推进,使“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成为我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积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推进“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创新举措,增强实效。各级妇联要加强与综治、司法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将维权周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三八”妇女节百年纪念活动相结合,与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推动查处妇女儿童典型侵权案件相结合,切实增强维权周活动成效。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协作,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我市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各区县妇联及各单位妇女组织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市妇联将通过信息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进行交流。

       市妇联权宣部联系电话:2211100   QQ号:446755177

自贡市妇联

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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