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天地
 
知识天地 首页 / 知识天地 / 知识天地
红梅法官说法第59期丨对非婚生子女,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403

自贡市妇联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邀请姐妹们一起来学法

红梅法官说法


学法守法,构建和谐家庭

让我们一起携手

为法治自贡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婚恋观不断从传统到多元并存,同居、试婚、婚外情、非婚等情形生育子女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成年人分道扬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问题,如何妥善解决关系到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1·案情简介


       小美和小帅自由恋爱同居生育一孩(2岁半),双方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常因家庭经济发生争吵,感情破裂。在一次争吵后,小美带孩子离开小帅,委托其父母照顾孩子,独自一人去外省务工。小帅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实际一直未支付。随着物价上涨和孩子上学,小美的收入无法独自一人承担相应费用,因无法联系上小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判决孩子由小美抚养,同时判决小帅支付50%抚养费。


       2·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本案中,孩子出生后一直随小美生活,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以不改变孩子现有生活环境为宜,判决孩子由小美直接抚养。小帅作为孩子的父亲,依法应当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考虑到孩子实际所需、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小帅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医疗费以票据为准,由小美、小帅各承担一半至孩子满十八周岁止。


       3·法官说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如何认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从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稳定的生活状况、父母的经济、生活居住条件等方面综合予以考量。本案中孩子不到三岁,难以确定其真实意愿,其出生至今一直随小美生活,且小美父母愿意协助抚养,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小帅无固定收入,父母能否协助抚养不能确定,故孩子跟随小美生活能够得到全面照顾和养育,也能满足其情感需求,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关于抚养费问题,抚养费的支付应以子女的实际所需、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情予以确定。本案小美、小帅经济收入偏低、小帅无固定收入,结合当地经济水平,酌情确定小帅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为宜。


       4·法官寄语


       传统上非婚生育本身为社会道德所不容,这些孩子在父母分道扬镳的境况下,更处于弱势地位。法律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赋予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法律并非鼓励、提倡未婚生育,尤其是婚外恋所生子女,其出生即是对某个或者多个家庭的伤害,成年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也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相爱容易养育难,责任在肩,希望婚恋中的男男女女审慎对待婚姻家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姐妹们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样的困惑?

希望了解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欢迎大家留言互动哦~

“红梅法官说法”栏目为您普法~


本案例供稿来源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

如需咨询请联系:0813-4706149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若因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上一条:两会“她”心声:共话发展、共谋未来! [01-25]
下一条:全文收藏!2024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 [01-29]


政策法规 热点新闻 区县快讯 资料中心 知识天地
Copyright © 2024 www.zg-fl.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妇女维权电话:2211100   家暴热线:2211100   备案号:蜀ICP备11012883号-1 本网站支持IPv6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