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新时代特色精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扬先进、树立标杆、凝聚力量,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力,经省妇联研究,对成都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管理处等200个单位作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尹凤娟等 200 名同志作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2021年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自贡市)
曾 静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王 丹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任 郁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宋静瑶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 丽
荣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
刘行军
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党委书记
周俊秋
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晏家村支委纪检委员
2021年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自贡市)
自贡市综治中心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自贡市民政局
自贡市司法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妇联
自贡市大安区妇联
自贡市沿滩区司法局
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五星街派出所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工作使命,继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力量。同时,希望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平安自贡建设总体部署,以先进为榜样,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繁荣幸福新自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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