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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法官说法丨抚养患儿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11  浏览:2735

爱人

在有爱情的时候

我们相互扶持着走下去

或许这段路上

遇到了别人不曾遇到的荆棘

其中一个人想要放弃

没有关系

如果不能一直走下去

请你不要忘记

我们曾在一起

为家庭付出的努力

体面地分开

并延续温暖的亲情

 

 

       背景

       “家有患儿”,往往更容易引起家庭矛盾的爆发。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患儿得到更好的救治,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结合案件实际,

       在子女身患疾病或者残疾的情况下,适当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多分财产。

 

       基本案情

       王明家境贫寒,作为家里的独子一直未娶成为了老人的心病。辗转经过亲戚朋友的介绍,与患有视力残疾的李涛相识,并在双方老人的撮合下迅速结为夫妻。两人从单身到为人父母不过一年时间,面对角色的迅速转换,以及婚生子王小明出生便有智力残疾的情形,夫妻二人的矛盾日渐加剧。两人从冷战到恶语相向,加之两家亲戚也卷入争执,最后,因家庭内部矛盾导致的闹剧以王明的两次起诉离婚收场。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离婚;二、王明、李涛及王小明与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权利与义务全部由李涛及王小明享有和履行,王明自愿放弃合同中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并协助李涛及王小明办理相关手续;三、王小明随李涛生活,王明按月给付王小明生活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王明、李涛各负担一半,直至王小明独立生活时止。

 

 

       法官说法

       尽管李涛在法庭上表达不愿意离婚的请求,但王大明仍然坚持离婚。法院通过调查走访,发现李涛及其子王小明均系残疾人和社区低保人员,王小明现无自理能力。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现实情况的差异,从保护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角度多次与王明谈心,并发动其亲友做王明工作,希望他充分考虑李涛与王小明的身体条件和经济状况,在财产分割上对其予以照顾。最终,王明自愿放弃了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并支付儿子王小明生活费、医疗费等。

       本案中,李涛自身残疾并有低保,自己的生活质量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加之王小明由其抚养更加加重其负担。因此法院秉持“保护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原则处理本案,希望能更加充分地保障李涛母子的基本生活。婚姻家庭生活遇到挫折实属难免,人生之不如意也十有八九,但逃避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遇到挫折是否有担当,才是人性的考量。当然,道德约束失效的时候,法律就成为了保障弱者的武器。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结合案件实际,在子女身患疾病或者残疾的情况下,适当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多分财产,是对弱者的保障,也是对公正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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